上两周(2006年1月2日至1月15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有效警情702宗,比前两周增加41宗,上升6.2%,其中违法犯罪案件353宗(刑事案件107宗,治安案件246宗),占总报警量50.2%,比前两周增加44宗,上升14.2%;交通事故143宗,火灾事故(含山火)30宗,群众求助48宗。
一、“双抢”案件。接报42宗,比前两周增加1宗,上升2.4%。较为典型的案件有:4日18时58分,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陆丰市甲西镇濠头村被三名男子抢走。
二、盗窃案件。接报54宗,比前两周增加9宗,上升20.0%,其中入室盗窃12宗,盗窃机动车29宗,盗窃供电线9宗,其他4宗。典型的案件有:9日23时51分,黄先生报警称停放在海丰县梅陇镇三路西的一辆香槟色海南马自达小轿车(车牌为:粤BRG168)被盗;10日6时23分,黄先生报称其停放在海丰县梅陇镇西市场西兴中路的一辆白色海南马自达(粤BKA538)被盗;15日9时整,彭先生报警称停放在海丰县劳动局宿舍内的一辆三菱吉普车(车牌号粤ND0996)被盗。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临近春节,是各类侵财案件的多发期,警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请市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外出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并做好自家门户的防盗工作;也请广大车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盗措施,不要贪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车辆,最好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并锁上防盗锁。
三、交通事故。4日12时28分,在G324线715KM+300M处(即海丰县联田村路段),一辆大货车与面包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11日01时50分,在海丰县联安镇林厝寮路段,两辆无牌摩托车迎面碰撞,造成二司机当场死亡,二乘客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警方提示:2006年春运已开始,是往返客流量的高峰期,车流量急剧增多。请广大驾驶员出门行车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超载。(汕尾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