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韶关警情
韶关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5年12月30日至2006年1月5日)
2006-01-10 08:48:38

    2005年12月30日至2006年1月5日,韶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各类报警、求助电话3582起,比上周下降了3%。刑事案件82起,下降了15%。其中,“两抢”案件24起(飞车抢夺9起、徙步抢夺6起、街面抢劫5起、抢劫出租机动车司机2起、其它2起),下降了20%;入室盗窃案件26起,下降了4%;盗窃机动车案件23起(盗摩托车18起、盗汽车5起),上升了5%。治安案件110起,上升了26%。交通事故99起,上升了11%。

    今年元旦期间(1日至3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市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全部在岗带班,全市三分之二警力坚守在巡逻执勤岗位,切实做到领导、人员、预案和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元旦放假期间全市各地治安秩序良好,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本周有以下两个警情提示:

    一是接连发生2起重大以上交通事故。1月3日凌晨4时许,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曲江段发生一起大客车撞向侧翻在超车道上的大货车,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1月4日12时许,G105线新丰县梅坑镇利坑村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大客车碰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9人受伤,两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警方提示:临近春节,人流物流量大增,加上气候严寒,各交通主干道交通压力增大。请各用车单位及车主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保养,增强行车安全意识,也请广大司机和市民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查处多起非法买卖烟花炮竹案件。近日,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了对烟花炮竹的监管力度,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炮竹的专项行动,查处了多起非法经营烟花炮竹案件。 1月1日晚上,南雄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附城收费站截获一辆人货车,查获130多箱假冒伪劣烟花炮竹,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作出相应处理。

    警方提示:临近春节,非法买卖烟花炮竹案件将会增多,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拒绝买卖、燃放非法生产的烟花炮竹,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有关线索。(石振军)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