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韶关警情
韶关社会治安警情通报(12月17日至23日)
2004-12-28 15:01:08

    12月17日至23日,韶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各类报警、求助电话3802起,比上周上升了12.2%。刑事案件报警114起,上升了16.3%。

    本周,“两抢”和盗窃摩托车案件分别有47起和15起,与上周持平;盗窃案件46起,比上周上升了92%;治安案件报警117起,与上周基本持平,其中斗殴33起,下降了3%;偷窃36起,上升了29%;交通事故98起,上升了36%。受理群众咨询、求助601起。本周,发生数起盗抢长途货车及抢劫出租车财物案件。 

    一、国道323线浈江区鹅坑桥至始兴收费站路段接连发生过往长途货车货物被盗案件。深夜至凌晨这一时段,不法分子结伙在G323线浈江区鹅坑桥至始兴收费站路段,以满载货物的外地大货车为作案目标,乘车辆慢驶时爬车盗窃货物并由同伙驾车沿途接应,或乘车辆靠边休息时,上前爬车越货。17日03时08分,110接刘先生报称:其是外地货车(皖T25223)司机,在G323线韶关市区往始兴方向10公里附近被人爬上车割开帆布棚,盗走价值10多万元的电视机。18日23时32分,110接于先生报称:其是外地大货车司机,在12月9号晚1点多开车经过韶关市区鹅坑桥底时,被人爬上车割开帆布棚偷走9万多元的乌鸡口服液。 

    警方提示:建议外地过往货车司机驾车途经该路段时,提高警惕,慢驶时要注意有无可疑人员、车辆跟踪靠近,不要随意在路边停车休息,发现被盗抢时,请及时报案,向警方提供线索,以便及时破案。 

    二、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案件有所抬头。本周,市区及各县(市)不时发生以租车为由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案件。手段一:以租车去某处为由,中途伺机持械抢劫。18日14时59分,110接文女士报称:其驾驶出租车搭载一名男子行至五里亭菜市场铁路边时,被该男子持刀抢去1部手机和100多元现金。手段二:先由同伙租车,到预定地点结伙抢劫。12月22日易经11时许,出租摩托车司机蓝某在乐昌市区搭载一名男子到长来镇富湾电站,当车行至韶乐公路入富湾电站20米处时,被该男子持刀威胁,并伙同事先埋伏在附近的3名男子将摩托车及驾驶证、行驶证等物抢走。手段三:外地租车,用下了迷药的食品麻醉司机实施抢劫。18日16时11分,23号接警员接欧阳先生报称:其是郴州的出租车司机,有2个人坐他的车到韶关的419医院看人,要求司机等候,并递给司机一瓶饮料,司机喝后神智不清,被2名男子将出租车抢走。 

    警方提示:各位出租司机当搭载客人到偏远地方时,要提高警惕,并与出租车总台保持联系或结伴同行,同时不要随意吃乘客递给的食物,以免被人麻醉抢劫。(韶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