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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社会治安警情通报(6月17日至23日)
2004-06-28 16:02:35

    6月17日至23日,韶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警3328起,比上周上升了2.8%。社会治安情况总体平稳,刑事、治安案件报警188起,比上周下降了22.6%。盗窃、“两抢”案件分别有46起和32起,比上周分别下降了6.1%和32%,交通事故59起,比上周下降了10.6%。本周有两个值得关注的治安动态:

     一是发生多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本周,110共接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报警7起。6月19日21时28分,110接一女士报称:浈江区启明路空军招待所门口,一辆摩托车撞伤1名男子后逃逸;同日20时30分,一先生报称:在新兴路“福苑”酒店上坡处,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后,摩托车司机受伤,面包车逃离了现场。

    警方提示: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认清逃逸车辆牌号;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打122报警。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司机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者切莫以身试法。

    二是飞车抢夺发案较多。本周,110共接报飞车抢夺报警15宗,占“两抢”报警的46.9%。其中,北江区报警8起,武江区报警3起,浈江区报警4起。发案主要集中在下午4时至7时,有6起;早上7时至10时,有4宗。发案地主要在叉路较多、逃跑容易的路段,如园前西路、步行街各路口、市区各桥头及南郊路段。多为2人驾一辆摩托车选择徒步或骑自行车的女性为主要作案对象。

    警方提示:夏季是“两抢”发案的高峰期,市民群众特别是女士在街道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防抢,不要把背包放在靠路面的一边。不要过分暴露身上的贵重首饰。一旦被抢,不要慌张,记住劫匪大致特征、车牌及车貌、逃离方向等,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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