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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008-04-29 15:56:16

    2008年4月上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25737个,与3月下半月相比上升0.68%;有效报警6830起,与3月下半月相比下降5.91%。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372起,与3月下半月相比下降10.80%;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54起,与3月下半月相比上升5.89%。机动车被盗案件70起,与3月下半月相比上升2.95%,其中摩托车被盗58起,汽车被盗12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4月3日07时15分接报:事主梁某途经旧城区先锋路某广场正门时,被2名驾驶男装红色摩托车的男子飞抢手袋1个,内有小灵通1台及证件等财物。

    4月8日05时35分接报:4名男子闯入事主黄某位于新城四号区广泰商业街某楼702的住所内,对事主捆绑后实施抢劫,事主被抢现金800元、手机3台、及身份证等财物。

    二、机动车被盗

    4月7日08时45分接报:事主龙某停放在东城街办青云住宅区某幢楼下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盗。

    4月12日00时51分接报:事主王某停放在洲心街办某风景区路口的蓝色东风大货车被盗。

    警方提示:天气逐渐转热,市民着装也随之减少,金链、手机等财物容易外露,易给作案分子可乘之机,在此提醒市民在外出公共复杂场所时,要注意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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