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上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7272个,与上年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5.32%;有效报警6824起,与上年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8.60%。机动车被盗案件71起,与上年12月下半月相比上升1.43%,其中摩托车被盗54起,汽车被盗17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1月1日10时11分接报:事主梁某途经新城区连江路某商业街路口时,被2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飞车抢夺手袋1个。
1月5日12时43分接报:事主向某途经横荷街某村委供销分社时,被1名男子持刀抢劫。
二、机动车被盗
1月6日10时24分接报:事主刘某停放在旧城区某街30号楼下的黑色小车被盗。
1月8日18时08分接报:事主吴某停放在旧城区某村路口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盗。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临近年关,要严加防范,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清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