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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1月1日至1月15日)
2008-01-23 16:16:42

    1月上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7272个,与上年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5.32%;有效报警6824起,与上年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8.60%。机动车被盗案件71起,与上年12月下半月相比上升1.43%,其中摩托车被盗54起,汽车被盗17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1月1日10时11分接报:事主梁某途经新城区连江路某商业街路口时,被2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飞车抢夺手袋1个。

    1月5日12时43分接报:事主向某途经横荷街某村委供销分社时,被1名男子持刀抢劫。

    二、机动车被盗

    1月6日10时24分接报:事主刘某停放在旧城区某街30号楼下的黑色小车被盗。

    1月8日18时08分接报:事主吴某停放在旧城区某村路口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盗。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临近年关,要严加防范,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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