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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8月1日至8月15日)
2007-08-17 10:29:36

    8月上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22436个,与7月下半月相比上升7.5%;有效报警6188起,与7月下半月相比下降8.9%。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349起,与7月下半月相比下降11.2%;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47起,与7月下半月相比下降2.1%。机动车被盗案件63起,与7月下半月相比下降24.1%,其中摩托车被盗58起,汽车被盗5起。

    【案例】

    “两抢”

    8月2日14时24分:男事主欧某途经横荷街办某花园门口时,被1名男子抢去红色男装摩托车1辆。

    8月5日22时19分:事主张某途经新城区某大厦门口时,被1名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10元、手机一部等物品。

    机动车被盗

    8月6日09时23分:事主汤某停放在旧城麦围二街某摩托车保管站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盗。

    8月9日8时48分:事主谢某停放在旧城区松岗某小学附近的白色五十铃客货车被盗。

    警方提示

    夏季乃是案件高发期,尤以“两抢一盗”为重,警方提醒市民无论是外出还是在家都要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给歹徒有可乘之机。市民驾车外出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车辆保管处,并锁好防盗锁,不要贪图方便随意停放。

    另外,近期由于天气炎热,不少市民到北江河游泳戏水,警方提醒市民:为了安全起见,请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尤其是要教育小孩子不要独自到不熟悉情况的河道游泳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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