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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2007-08-02 15:46:39

    7月下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20867个,与7月上半月(21125个)相比下降1.2%;有效报警6796起,与7月上半月(6551起)相比上升3.7%。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393起,与7月上半月基本持平;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48起,与7月上半月相比下降26.2%。机动车被盗案件83起,与7月上半月相比上升12.2%,其中摩托车被盗71起,汽车被盗12起。

    案例:

    一 “两抢”

    7月18日09时50分:女事主李某途经新城区银泉南路康乐花园前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手袋1个,内有现金4000多元。

    7月24日00时24分:事主卢某途经旧城区麦围大街古城休闲中心对面巷子时,被1名徒步的男子抢夺。被抢手机1台。

    二 机动车被盗

    7月16日14时16分:事主韦某停放在旧城区东城街办东岗一路51号中国电信前的红色女装摩托车被盗。

    7月21日06时54分:事主陆某停放在旧城区环城三路飞水桥田龙路口的银色小型客车被盗。

    警方提示:夏季乃是案件高发期,尤以“两抢一盗”为重,警方提醒市民无论是外出还是在家都要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给歹徒有可乘之机。市民驾车外出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车辆保管处,并锁好防盗锁,不要贪图方便随意停放。

    另外,近期由于天气炎热,不少市民到北江河游泳戏水,警方提醒市民:为了安全起见,尽量不要到北江河游泳,请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尤其是要教育小孩子不要独自到北江河游泳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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