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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2007-06-14 09:37:27

    200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21395个,与5月上半月相比上升0.7%;有效报警6689起,与5月上半月相比上升3.8%。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512起,与5月上半月相比上升22.2%。

    一、“两抢”相关案例:

    5月下半月,接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122起,与5月上半月相比上升64.6%。5月16日08时44分接报:事主张某在新城区连江路某市场内被1名徒步男子抢夺。事主被抢金项链1条,价值1500元。22日08时56分接报:事主欧某途经东城街办市电视大学路段时,被2名男子持刀抢劫。事主被抢红色男装摩托车1辆。

警方提示一:

    夏季乃是案件高发期,尤以“两抢一盗”为重,警方提醒市民无论是外出还是在家都要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给小偷小摸有可乘之机。

    二、慎防车辆被盗案的发生:

    5月下半月接报盗窃类警情139起,比上半月上升25.2%。5月19日22时59分接报:事主刘某停放在龙塘镇新城7座25栋楼下的墨绿色面包车被盗。20日06时46分接报:事主张某停放在旧城区高基里13座楼下的白色五菱小货车被盗。

警方提示二:

    被盗车辆事件的发生大部分都是事主本人贪图方便,不是没有锁防盗锁就是随意停放在路边的,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市民群众在驾车外出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车辆保管处,并锁好防盗锁,不要贪图方便随意停放。(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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