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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5月1日至5月15日)
2007-05-21 14:07:24

    2007年5月1日至5月15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21246个,与4月下半月相比下降3.5%;有效报警6446起,与4月下半月相比上升6.5%。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419起,与4月下半月相比下降8.9%;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74起,与4月下半月相比上升8.8%。机动车被盗案件111起,与4月下半月相比下降4.3%,其中摩托车被盗91起,汽车被盗20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5月7日01时15分接报:事主覃某、李某及伍某三人途经东城街办附近时,被6名驾驶两辆摩托车的男子持类似枪支的物体抢劫。涉案人员及车辆特征不详。三名事主共被抢现金人民币2200元、港币1000元、手机2台、小灵通1台及证件等财物。

    5月8日14时08分接报:事主刘某途经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某厂门前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10000多元和存折等财物。
   
二、机动车被盗

    5月5日01时30分接报:事主李某停放在旧城区松岗路某酒吧门口的红色女装摩托车被盗。

    5月10日7时28分接报:事主刘某停放在旧城区环城二路某酒店门口的白色五十铃货车被盗。

警方提示:

    车主要加强自我防盗意识,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加强物防,安装有效防盗系统。进入初夏以来,天气逐渐转热,市民着装也随之减少,金链、手机等财物容易外露,易给作案分子可乘之机,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在外出公共复杂场所时,要注意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

    另外,天气渐热,开始有人到北江游泳,一旦有人溺水,亲属或目击者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就近求助于熟悉水性的人士。警方特别提醒:每年夏天都有多人在北江中遇溺,警方希望学校和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教育,同时成年人也要吸取教训,尽量不要到江河游泳,避免意外发生。(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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