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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2007-04-03 10:08:20

    200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21372个,与3月上半月相比上升29.1%;有效报警6339起,与3月上半月相比上升32.3%。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393起,与3月上半月相比上升12.9%;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54起,与3月上半月相比上升14.9%。机动车被盗案件85起,与3月上半月相比下降6.6%,其中摩托车被盗72起,汽车被盗13起。

    相关案例回顾:

    一、“两抢”

    2007年3月16日14时30分接报:事主陈某途经源潭镇十字街某家私门口,被2名男子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20000元、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品。

    2007年3月17日01时56分接报:事主成某和黄某途经旧城区东城街办东城某路口时,被4名持刀男子抢劫。事主被抢2辆红色男装摩托车。

    二、机动车被盗

    2007年3月19日09时18分接报:事主熊某停放在新城鹿鸣路市某办公楼门前的三菱吉普车被盗。

    2007年3月21日07时44分接报:事主李某停放在新城区银泉路某楼下的海南马自达银白色小车被盗。

警方提示:

    4月5日是清明节,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的顺利进行,清远市公安局提醒有关单位和参加扫墓的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遵守相关安全事项,在山坟墓地拜祭的,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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