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清远警情
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3月1日至3月15日)
2007-03-20 10:21:55

    2007年3月1日至3月15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6556个,与2月下半月相比上升16.3%;有效报警4790起,与2月下半月相比上升10.1%。

相关案例:

    一、“两抢”

    3月3日13时42分接报:女事主谢某途经新城连江路某店前红绿灯处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6000元和银行卡等财物。

    3月7日04时03分接报:事主张某在石角某村29号内,被5名男子持刀入室抢劫。事主被抢现金10000元和2台手机。

    二、机动车被盗

    3月2日20时05分接报:事主蔡某停放在旧城区向群新村某楼下的红色女装摩托车被盗。

    3月5日7时06分接报:事主成某停放在新城四号区某家私城门口的白色小面包车被盗。

警方提示:

    市民独立行走时,要留意看好自己随身带着的手提包和贵重物品,外出时要看管好自己的车辆,加强防范。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清公宣)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