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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2月16日至2月28日)
2007-03-08 09:15:01

    2007年2月16日至2月28日,清远市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4232个,与2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8%;有效报警4352起,与2月上半月相比下降32.8%。机动车被盗案件55起,与2月上半月相比下降43.9%,其中摩托车被盗42起,汽车被盗13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2月18日16时29分接报:女事主刘某途经旧城区桥北路时,被两名驾驶男装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16000元、身份证等财物。

    2月26日03时33分接报:事主何某途经旧城区沙田笔架河边旧某路段时,被1名持刀的男子抢劫。事主被抢现金200元,手机1台及红色男装摩托车1辆。

    二、机动车被盗

    2月22日09时40分接报:事主谢某停放在新城北江二路某大厦前的墨绿色吉普车被盗。

    2月23日11时19分接报:事主刘某停放在旧城环城二路某住宅楼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盗。

警方提示:

    春节过后,迎来了春运回流高峰,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南下找工作。警方提醒,外来务工人员要到正式的、合法的劳务市场找工作,不要相信那些在车站随便拉客、介绍工作的游击招工者,以免犯罪分子借招工的名义进行诈骗、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更不要随意将贵重物品或钱财交由他人,一旦发觉上当受骗应立即报警。

    同时,南下车辆增多,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出入平安。此外,全市各中小学校相继开学,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和交通管理,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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