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日至2月15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7030个,与1月下半月相比上升7%;有效报警6478起,与1月下半月相比上升16.5%。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400起,与1月下半月相比上升9%;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58起,与1月下半月相比上升56.8%。机动车被盗案件98起,与1月下半月相比上升12.6%,其中摩托车被盗84起,汽车被盗14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2月2日07时23分接报:女事主何某途经新城凤城大道光明市场某路段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6000多元、银行卡等财物。
2月3日13时09分接报:男事主张某途经旧城松岗沙田某村村口时,被两名男子抢劫,事主被抢红色男装摩托车1辆及手机1台。
二、机动车被盗
2月4日07时45分接报:事主冯某停放在旧城区西门某停车场的白色五十凌货车被盗。
2月6日07时32分接报:事主郭某停放在新城区小市某街的黑色本田雅阁小轿车被盗。
警方提示: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值班备勤,在市区重点地区、部位和时段加派了警力,加强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交通疏导指挥和防火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了广大市民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但是,广大市民也不要放松警惕,在欢庆节日的同时不忘加强防范,注意保管自身财物,避免受到不法侵害。(清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