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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1月1日至1月15日)
2007-01-16 09:44:39

    2007年1月上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7251个,与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10.7%;有效报警5957起,与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9.9%。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408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2.1%。

    相关案例:

    一、“两抢”

    1月3日22时36分接报:男事主欧某途经新城人民二路某大厦时,被1名男子持刀抢劫。事主被抢红色男装摩托车1辆。

    1月5日18时09分接报:女事主张某途经旧城区某住宅区后门时,被2名驾驶红色男装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400元和证件等物品。

    二、机动车被盗

    1月2日19时26分接报:事主张某停放在旧城区城市广场某时装店门前的蓝色女装摩托车被盗。

    1月6日9时15分接报:事主钟某停放在石角镇振南街某酒楼楼下的黑色风神蓝鸟小车被盗。

    警方提示:

    抢夺案多发生在车站、十字路口等人流复杂、道路宽阔的地方。独立行走时,要留意好自己随身带着的手提包和贵重物品,对在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上的可疑情况要特别留意,以防“飞车”抢夺。要注意养成锁车锁的好习惯,外出时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场所,加强防范,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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