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9310个,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上升14.9%;有效报警6617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上升16.5%。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464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上升19%;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66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上升43.5%。机动车被盗案件104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上升7.2%,其中摩托车被盗87起,汽车被盗17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12月20日08时02分接报:男事主钟某途经东城街办某加油站门前时,被2名驾驶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钱包1个,内有现金1200元。
12月24日13时00分接报:女事主吴某途经新城人民二路某大厦时,被1名男子徒步抢夺。该男子作案后搭乘红色男装摩托车逃跑,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2500元、小灵通1台和身份证等财物一批。
二、机动车被盗
12月18日11时00分接报:事主温某停放在龙塘镇某货场内的两辆男装摩托车被盗。
12月28日10时18分接报:事主徐某停放在旧城区某医院停车场的白色五十铃工具车被盗。
警方提示:
抢夺案多发生在车站、十字路口等人流复杂、道路宽阔的地方。独立行走时,要留意好自己随身带着的手提包和贵重物品,对在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上的可疑情况要特别留意,以防“飞车”抢夺。要注意养成锁车锁的好习惯,外出时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场所,加强防范,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清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