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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2006-12-07 16:10:00

    2006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清远市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20963个,与11月上半月相比上升3.5%;有效报警5663起,与11月上半月相比下降5.7%。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419起,与11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5.2%;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51起,与11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6.4%。机动车被盗案件88起,与11月上半月相比下降31.8%,其中摩托车被盗73起,汽车被盗15起。

    相关案例:

    一、“两抢”

    11月18日13时24分接报:事主温某途经旧城区松鹤西街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30000多元和价值10000多元的金项链1条。

    11月19日12时04分接报:女事主朱某途经新城银泉北路市某局宿舍门前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6000元、手机1台和银行卡等财物。

    二、机动车被盗

    11月20日09时43分接报:事主陈某停放在旧城区北门街北苑新村某美发店门口的红色女装摩托车被盗。

    11月21日01时09分接报:事主谢某停放在旧城区沿江路某停车场的绿色三凌越野吉普小车被盗。

    警方提示:

    市民独立行走时,要留意拿好自己随身带着的手提包和贵重物品,外出时要看管好自己的车辆,并且养成锁车锁的好习惯,加强防范车辆,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场所,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清公宣)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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