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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2006-10-10 09:50:47

    2006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8979个,与9月上半月相比下降5%;有效报警6034起,与9月上半月相比上升4.2%。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435起,与9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8.5%;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71起,与9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6.5%。机动车被盗案件96起,与9月上半月相比下降30.9%,其中摩托车被盗86起,汽车被盗10起。

案件回顾:

    一、“两抢”案件

    9月16日14时56分接报:事主张某途经旧城区松岗某煤场时,被2名驾驶男装摩托车的男子抢夺,嫌疑人特征不详。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500元以及证件等物品。

    9月29日06时57分接报:事主雷某在旧城区麦围二街横街,被1名男子入室抢劫。事主被抢现金2000元、手机1台及化妆品等财物。

    二、机动车被盗

    9月22日22时02分接报:事主张某停放在旧城区桥北路某酒店对面的蓝色农用运输车被盗。

    9月25日07时44分接报:事主邓某停放在新城某旅馆门前的蓝色面包车被盗。

警方提示:

    市民独立行走时,要留意看好自己随身带着的手提包和贵重物品,外出时要看管好自己的车辆,并且养成锁车锁的好习惯,加强防范,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场所。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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