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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2006-05-09 15:57:02

    2006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电话18927个,与4月上半月相比下降3.3%;有效报警5267起,与4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525起,与4月上半月持平;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82起,与4月上半月相比下降3.5%。机动车被盗案件138起,与4月上半月相比上升0.7%,其中摩托车被盗127起,汽车被盗11起。

案例回顾:

一、“两抢”案件:

    17日4时00分接报:事主曾某在洲心龙华大街路某公司营业厅内,被三名持铁棍的男子入室抢劫,涉案人员特征不详。事主被抢现金4000多元及手机1台。

    28日17时50分接报:事主王某途经旧城区桥北路某酒店门口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涉案车辆号牌及人员特征不详。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400元、身份证和存折等物品。

警方提示一:

    近来接报常发生入室抢劫和偷窃的案件,他们的作案手法多数是撬锁和撬防盗网入内行窃,市民要养成好关好门窗的习惯,贵重的物品不要随便乱放,家内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存折和身份证不要放在一起。

二、机动车被盗案件:

    16日8时40分接报:事主黄某停放在龙塘镇龙新二街某栋楼下的银白色微型面包车被盗。

    21日6时15分接报:事主潘某停放在旧城松岗路某娱乐城门口的2辆红色男装摩托车被盗。

警方提示二:

    市民不要把机动车随意放在娱乐场所或网吧等人流复杂的地方,要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专人看管的场所,并把车锁锁好,以免给小偷有偷窃的便利。

(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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