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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2006-01-17 08:26:05

    2006年1月1日至1月15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16823个,与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1.7%,有效报警5456起,刑事类警情507起,与12月下半月相比下降4.5%,刑事类警情中接报“两抢”类警情118起,与12月下半月相比7.1%。机动车被盗案件131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4.9%。其中摩托车被盗119起,汽车被盗12起。

一、“两抢”案例:

    4日8时11分接报:事主梁某行经新城北江二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路段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被抢手袋1个,内有保险单据。

    9日8时57分接报:事主张某行经新城小市振南街路段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2000元及身份证等物品。

警方提示一:

    年关将至,是违法犯罪高发时期,为了您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广大业主、住户不要随身携带或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外出上班或办事,最好将家中电话铃声调低或者取消,以免暴露家中无人;如果市民居住房子是铝合金窗,出外时在窗框槽缝里放上一根长度适中的木条,这样即使盗贼撬开窗户锁,也很难打开窗户。

二、机动车被盗案例:

    7日19时9分接报:事主陈某停放在旧城学宫接右二巷永华商店的红色摩托车被盗。

    9日11时17分接报:事主吴某停放在新城凤鸣路牙豪宾馆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盗。

警方提示二:

    春节前是案件高发期,警方已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打击和防范。同时,广大车主也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盗措施,不要贪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车辆,最好将车停放在车房及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并锁上坚固的防盗锁。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也要加强巡查,共同防范和打击盗窃机动车犯罪活动。如发现盗车线索,请市民及时报警。

    2006年春运已开始,警方提示市民:广大驾驶员和旅客外出时要注意安全,做到高高兴兴回家去,平平安安过新年。返乡的旅客不要从“黄牛党”手中购买车票,应到正规的售票点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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