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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2006-01-06 08:04:37

    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17112个,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上升2.3%;有效报警5748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上升8.7%。有效报警中刑事类警情531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下降13.8%;机动车被盗案件154起,与12月上半月相比下降32.8%,其中摩托车被盗142起,汽车被盗12起。

相关案例:

    25日7时55分接报:事主苏某停放在旧城桥北路龙船塘52座的白色面包车被盗。

    29日7时48分接报:事主王某行经新城2号区市设计院路段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抢夺,事主被抢手袋1个,内有现金1000元和存折1本。

警方提示:

    1、市民行走在路面上,应警惕如下车辆和人员:两名男子共骑一台摩托车,无牌、外地牌、新车挂旧牌、车牌号码被遮挡或模糊不清的车辆,在银行、商场、酒店门口停靠人车不分离的非营运车辆,以及长时间低速慢行的车辆;

    2、外出购物、办事时尽量不要随身带取大笔钱款,女性过马路或街道时要将手袋放在人行道内侧方;

    3、家居生活要慎防入室盗窃,邻居之间要相互照应,相互提醒。外出时要注意锁好门窗,大笔钱款最好存入银行或放入保险箱;

    4、春节期间为运输繁忙期,为确保您的安全和道路的顺畅,警方提醒司机朋友:不要超速行驶,不要疲劳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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