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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2005年11月上半月治安警情通报
2005-11-18 07:46:00

    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17874个,与10月下半月相比下降4.8%;刑事案件中接报“两抢”类警情157起,与10月下半月(160起)基本持本。机动车被盗案件221起,与10月上半月相比上升31.5%,其中摩托车被盗208起、汽车被盗13起。

“两抢”相关案例:

    2日22时54分接报:事主李某驾驶摩托车途经东城街东岗背附近时,被1名持刀男子实施抢劫,疑犯把事主砍伤后抢走其摩托车1辆、现金200元及手机1台。

    7日20时8分接报:事主曾某行经旧城桥北路松岗路尾路段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实施抢夺,事主被抢现金1600元、手机2台及身份证件等物。

机动车被盗案例:

    8日5时38分接报:事主杨某停放在新城4号区某网吧楼下的男装摩托车被盗。

    11日12时17分接报:事主左某停放在新城连江路某商场门前的吉普车被盗。

警方提示:

    一、抢夺案多发生在车站、十字路口等人流复杂、道路宽阔的地方。所以,在马路上行走时,要把挎包、手袋等放在朝人行道外侧的一边,并用手握紧,对在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上的可疑情况要特别留意,以防“飞车”抢夺。

    二、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无必要,尽量不要携带巨额现金。骑自行车和驾驶摩托车时手袋或挎包不要挂在车头,手机不要挂在腰间,不要一边骑自行车、走路一边打手机活编发手机信息。

    三、不管是白天或是晚上,机动车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最好安装防盗装置。

    四、天气逐步转凉,请市民注意家居防火,要自查灭火器、消防栓等防火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外出之时,请关闭火源、电源和气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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