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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2005年10月下半月治安警情通报
2005-11-07 07:54:09

    2005年10月下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18771个,与10月上半月相比下降4.6%、刑事案件中接报“两抢”类警情160起,与10月上半月相比上升9.6%,机动车被盗案件168起,与10月上半月相比下降了1.75%,其中摩托车被盗156起、汽车被盗13起。

“两抢”相关案例:

    28日16时7分接报:事主谭某行经旧称曙光二路湖滨步步高酒店对面时,被1名徒步男子实施抢夺,事主被抢金耳环1双。

警方提示一:

    市民到繁华闹市商业旺地逛街购物时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和提包等贵重物品;在银行提取大笔钱款时应两人结伴同行;夜深或时间较晚时不要走偏僻、昏暗的街道。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机动车被盗案例:

    27日18时44分接报:事主王某停放在新城连江路赢之城停车场的海南马自达323型小轿车(车号:粤R413××)被盗。

    28日零时37分接报:事主煊某停放在旧城北门街天长地久摄影楼下的红色女装摩托车(车号:粤R3G0××)被盗。

警方提示二:

    请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防盗意识,不要随意停放自己的机动车,离车时要锁好车,并开启防盗设备,加强防范,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场所里。

    时入秋季,风高物燥,用火不慎,容易引发火灾。各工厂、仓库、宾馆、酒楼、娱乐场所及施工工地,要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和安全生产;市民要注意家居防火安全,记住随时关好家中煤气;外出登高、游玩时,要慎防山火,不要带火种上山,不要乱丢烟头,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时,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打110或119报警。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切不要贪恋财物。

(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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