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上半月,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19687个,与9月下半月相比下降6.3%、刑事案件中接报“两抢”类警情50起,与9月下半月相比下降61.5%,机动车被盗案件72起,与9月下半月相比下降了38.9%,其中摩托车被盗64起、汽车被盗8起。
国庆黄金周期间,到清远市观光游客较多。市公安局为了确保国庆期间社会稳定,认真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社会面。由于措施得力,有效进行打、防、控,全市的社会治安情况良好,社会稳定。
“两抢”相关案例:
3日12时37分接报:事主林某行经旧城先锋路城市广场路段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牌号、特征不详)的男子实施抢夺,事主被抢现金2000余元、手机及身份证件等物。
4日18时9分接报:事主林某行经旧城城北二路西门塘明兴大排档路段时,被2名驾驶摩托车(牌号、特征不详)的男子实施抢夺,事主被抢价值13000元的金项链1条。
14日21时1分接报:事主谢某行经凤城街田龙灯盏岗村路段时,被3名驾驶摩托车(牌号、特征不详)的男子实施抢夺,事主被抢现金1200元、手机1台及身份证件等物。
警方提示一:
在此警方提示行人,行走时要留意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手提包和贵重物品,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机动车被盗案例:
7日9时46分接报:事主潘某停放在旧城松岗路庙园二街“老人之家”楼下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车号:粤R452××)被盗。
9日20时36分接报:事主李某停放在横荷镇百加市场的男装摩托车(车号:粤RB59××)被盗。
12日18时44分接报:事主朱某停放在洲心街七星岗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车号:粤R2G2××)被盗。
警方提示二:
市民停放车辆时应养成锁车锁的好习惯,加强防范,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场所里。
(清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