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清远警情
清远2005年9月上半月治安警情通报
2005-09-19 15:19:19

    2005年9月上半月,清远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20327个,其中有效报警2663个,与8月下半月相比上升42.3%,其中刑事类警情接报“两抢”类警情76起,与8月下半月相比下降17.3%;机动车被盗案件117起,与8月下半月相比上升8.7%, 摩托车被盗案件117起,与8月下半月相比上升8.3%。

    9月上半月全市各中小学校相继开学,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和交通管理,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警方提示一:

    1、广大中小学校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走人行道,勿在马路边踢球、嬉闹;

    2、上学不要携带过多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学后应及早回家,不要随便进入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复杂之地,遇到不法侵害,要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和家长,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3、警方希望学校同时采取措施,重点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严格门卫登记和证件核查制度,并利用各种方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增加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广大驾驶员在欢度佳节和外出游玩时莫忘交通安全。

警方提示二:

    外出乘车切莫乘坐报废车、超载车;自驾车旅游的人士切要注意检查车辆性能,不要疲劳驾驶,同时请控制好车速,不要越线、超速行驶,严守交通法规,做到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趁假期出游的市民外出时要检查好自家门窗是否锁好,电气、煤气是否关闭,大额现金和首饰等贵重物品应存入银行而不要存放在单位或家中,存折与身份证、密码不要放在一起,门窗、门锁损坏或钥匙遗失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门窗锁,不要给行窃者有可乘之机。

(清公宣)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