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7月份全省治安警情播报。
一、 警情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保持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两抢一盗”案件上升。本月全省共立刑事案件35354起,与去年同比下降8%。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立案数分别为3712起、1881起和17785起,与上月同比分别为下降1.6%、上升1.6%和上升6.1%。
(二)我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7月以来,为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我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各部门全力以赴、加强防范,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92773宗,查处90155宗,查处人员65428人。
(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下降。7月份,全省经侦部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494宗,比去年同比减少25.3%;破案298宗,抓获犯罪嫌疑人385名,涉案金额1.44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200多万元。
(四)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和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0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17.25%;死亡6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12.50%;受伤3945人,同比下降18.98%;经济损失881万多元,同比下降16.28%。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事故7起,同比增加1起, 上升16.67%。全省共发生火灾332起,死5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224.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下降8.5%、16.7%、33.3%和40.4%。
二、分析
近期刑事犯罪的热点是:
1、以奥运中奖为名进行的诈骗犯罪。最近刑侦部门陆续接到群众的举报,称在购买某品牌产品后,收到“迎奥运•某品牌商务调查活动隆重举行”的传单,在传单中某公司以促销或进行庆典为名附送刮刮卡,为了增加骗局的可信性还以北京某区公证处的名义进行公证。群众在刮开刮刮卡后一般均能够轻易中奖,奖品价值动辄数十万。在群众拨打联系电话准备领取奖品的时候,犯罪分子则通过要求事主缴纳个人所得税、运输费等各种费用进行诈骗。
2、以撞车为名进行抢劫。近日,我省一些地市发生撞车抢劫的案件,一些作案车辆为宝马等高级轿车。犯罪分子驾驶作案车辆在高速路上故意与事主车辆进行碰撞,待事主停车查看时暴力手段控制事主,对事主进行抢劫。
3、以家属被绑架为名进行诈骗。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直接打电话给受害人,称受害人的儿子被其绑架,要交赎金才得以释放为由进行诈骗;第二种是犯罪嫌疑人冒充受害人的儿子打电话给受害人,称被人绑架要交赎金为由进行诈骗,这种手段与近段时间以来冒充亲戚朋友身份进行诈骗的案件有些类似。犯罪嫌疑人主要是利用受害人担心家人安危的心理,慌忙之中没有去核实事情的真假就进行汇款,因而频频得手。
三、提示
1、针对近期刑事案件的特点,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在收到夹带有刮刮卡的活动宣传单要提高警惕,切勿受到高额奖金和奖品的诱惑,误中犯罪嫌疑人精心编织的骗局,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对故意贴靠企图制造交通事故的车辆要提高警惕。遇到交通事故,要保持冷静先观察情况后下车。如有可疑,紧锁车门并立即报警;在接到称家属被绑架的电话时不要惊慌,首先通过多个联系渠道以确定亲人是否安全,然后打电话报警,不要未经核实就匆忙汇款,以免上当受骗。即使诈骗电话是嫌疑人假冒其儿子打来,也要通过平时常用的联系电话核实清楚。同时尽量给家人留下多个联系电话或方式,以免家人在联系不到自己的情况下误上犯罪嫌疑人的当。
2、针对近期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警方提示:北京奥运期间将迎来各种信用卡的使用高峰,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受理信用卡业务的ATM机的管理和监控,对信用卡收单商户进行风险培训和伪卡识别教育,发现涉案线索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3、针对近期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夏季行车前,必须保障充足的休息和睡眠,保持精力充沛,严禁疲劳驾驶车辆。夏季炎热天气驾驶车辆行车中,应随时注意水温表的变化,一般不得超过95℃,尤其是车辆载重或在山区道路行车时,更要注意防止发动机过热。如果温度过高,要及时选择阴凉处停车降温,可掀起发动机盖罩通风散热。待温度降低后,检查发动机冷却系是否缺水及产生高温的原因。发生爆胎时,千万不得在慌乱中向相反方向急转转向盘或急踏制动踏板,尽量采用“抢档”的方法,利用发动机钳制作用(俗称为发动机制动)使车辆减速。尚未控制住车速前,不要冒险使用行车制动器停车,以避免车辆横甩发生更大的险情。
四、相关案例
1、深圳市局南山分局破获港籍犯罪嫌疑人信用卡诈骗
7月中旬,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破获了一起信用卡诈骗团伙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另有1名在逃。经查,这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人在香港有违法犯罪前科。
7月14日,中国银行深圳南山支行通过监控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在该行后海大道登良路口柜员机上提取现金,并向粤海派出所报案。该所办案民警及时赶到案发现场,将2名犯罪嫌疑人郭×杰(男,香港人)、陈×灵(男,香港人)当场抓获,在其身上找到19张仅贴有磁条而没有卡号及任何标志的白色银行卡,但每一张银行卡上均临时贴有一张黄色小纸片,上面注明该卡的密码及所剩余额。根据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身上携带的这些伪造的信用卡是由在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余×杰(男,香港人,在逃)提供,郭、陈二人为余杰充当“枪手”以赚取提成。案发时,郭×杰、陈×灵已经窃得人民币8000元。
2、不法分子利用“114”查号台实施诈骗
肇庆市经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114”查号台的信任,用虚假的资料预先在“114”查号台登记虚构的公司、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的电话号码,制造假象,从而实施诈骗活动。
近日,肇庆市德庆县一姓李的老板今年5月中旬接到一个固定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某公司的老板叶某,需定购一批人造板,要求李某准备好货物及银行账户后打电话与其联系,并留下了联系电话。李某当即拨打电话至对方当地的“114”查号台查询核实叶某留下的联系电话号码的登记情况,“114”查号台所查复的资料与叶某所说的一致,李某便与叶某联系买卖合作事宜。叶某让李某提供银行账户,通过银行汇款至李某账户,然后将汇款凭证传真给李某。李某收到汇款的传真后,根据银行的汇款凭证,再次拨打电话到当地“114”查号台查询该银行的电话,根据“114”查号台提供的电话号码与该“银行”联系,“银行”证实叶某已办理汇款业务。李某因平时多在外做生意具有一定的防范意识,便到银行查询帐户,发现该项汇款根本不存在遂醒悟原来是个骗局,立即终止了相关“业务”,避免了被犯罪分子的侵害。(项华 袁永超 汪春洋 编辑: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