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力投入春运安全保卫和抗寒救灾工作,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一、 警情
(一)刑事案件及“两抢一盗”案件立案数均大幅下降。为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粤安08”专项行动,在该行动的推动下,2月份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大幅下降,尤其是“两抢一盗”侵财案件降幅明显。当月全省共立刑事案件2025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3%;分别立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2583起、1409起和12647起,分别同比下降31.8%、21.4%和20.8%。
(二)治安案件下降。2月份,全省治安状况总体平稳。全省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86561起,比上月下降2.7%;查处违法人员65371人,比上月下降5.7%;查获赌博团伙282个1719人、卖淫团伙12个56人,有力地净化了社会环境。
(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降幅较大。2月份,全省经侦部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82宗,比去年同期减少48%。涉案金额1.42亿元,破案21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78名,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
(四)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继续全面下降,火灾事故四项指数有升有降。2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80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83%;死亡533人,同比下降22.75%;受伤4115人,同比下降19.89%;经济损失776万多元,同比下降34.35%。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事故10宗,同比持平。火灾事故方面,全省共发生火灾572起,死亡48人,受伤16人,直接财产损失740多万元。同比上月,火灾起数下降了5.61% ,死亡人数上升了166.67%,受伤人数上升43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27.91%。
二、分析
近期刑事犯罪的热点是:1、一些地区频发抢劫工地案件。今年1月以来,此类犯罪在深圳市等一些地区呈现多发态势。此类案件多为团伙作案,以看守人员较少的工地为作案目标,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部分团伙成员持刀、棍等凶器冲入看守人员宿舍威胁并捆绑看守人员,同时抢劫看守人员的随身财物,然后进入工地抢劫物资;另一部分团伙成员则直接冲进工地抢劫物资,柴油、钢筋、电焊机、车用蓄电池、电线、工地办公室内的电脑、空调等物资都是犯罪分子抢劫的目标,作案中,犯罪分子往往自备运输工具。2、发生以退税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近期,在佛山市等一些地区连续发生以退税为名的诈骗案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冒充国家税务人员,通过电话与受害人联系,谎称国家减税,受害人购买的汽车等大件物品可以通过银行账号退还税金,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诱使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存款转到嫌疑人预先开设的账户里。一些群众已经受骗上当,造成财产损失。如2月18日,事主李某接到“国家税务人员”的电话,来电人称国家减税,要将事主购买小汽车的税退给事主,但要求事主在银行账户上转账才能退钱,于是事主根据对方提供的操作指示,在柜员机把自己账户的3万余元人民币转到对方的账户里,后发觉被骗。
从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完毕的1056起火灾情况来看,今年1-2月份全省火灾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从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电气、用火不慎和玩火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且电气引起火灾居多。2、从起火场所上看,住宅、商业场所、仓库、厂房和宿舍火灾造成死亡居多,尤其是住宅。3、从火灾发生区域看,主要是城市市区和集镇镇区。4、从火灾发生的时间看,凌晨2-4时、6-8时为火灾致人死亡的集中时间。
三、提示
根据上月社会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如下:
1、必须提高防范意识。一是施工单位尤其是防范力量薄弱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地值班人员的自身防范意识。二是群众在遇到有人以“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致电要求到银行进行转帐操作以便退税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要及时向国家税务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了解国家税务机关正确的退税方法,切勿因为怕麻烦或急于退税而上当受骗。
2、广大商家要增强识别真假人民币的能力,在市场交易中注意分辨假币,经常接受现金的商家应配备必要的验钞设备,避免收取假币。广大公司企业要注意防范合同诈骗犯罪。对于非即期付款的客户要加强资信审查,必要时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不可因为担心丧失合作机会而陷入对方骗局。
3、3月份,广东开始进入多雨期,空气湿度增加、常有雨水,雨雾使道路交通能见度降低,对车辆安全行驶影响很大。近期因天雨路滑、视线不良等原因造成车辆刮擦事故时有发生。交警部门提醒交通参与者在驾车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遇路面有积水时,切勿猛打方向闪避或者马上踩刹车放慢速度,而是利用挡位控制,慢速通过。能见度不足情况下要开启防雾灯、示宽灯等灯光,让其他车辆清楚自己的位置;同时不要随意变线,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情况下跟车前进,确保安全。
四、相关案例
1、云浮市出现“克隆”银行存折实施诈骗的犯罪
近期,云浮农业银行出现了利用“克隆”存折和假身份证件企图诈骗银行资金的行为。2007年12月底,一名40岁左右,衣着讲究,手提公文包的中年男子持一户名为“符×明”、帐号为×××的存折(该存折显示余额160746.73元)到农业银行云浮分行,要求转支两笔现金到两借记卡。银行工作人员查看客户提供的存折和身份证件时,发现该存折号码为淡红色,与云浮农行现发行的鲜红色的存折号码反差明显,且字体伴有轻微渗水迹象。经当班会计主管鉴别后,发现存折没有防伪暗记,提交的身份证件虽然资料相符,但该身份证在紫光灯下与真实身份证的荧光反应不同,怀疑该存折是“克隆”存折。由于该客户发现农行办理业务的工作速度迟缓,情知不妙,便借打电话逃离现场。经农行进一步鉴别,证实该存折是“克隆”存折。
2、阳江市出现非法使用假币犯罪活动
今年1月10日晚,6名男青年分三批到阳江市石湾路某服装店,购买了4,600元服装,而支付的全是假币。近来非法使用假币现象在阳江市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不法分子使用假币具有如下4个明显特点:一是选择客流量较大而无验钞机收款的门店,利用顾客较多、店员忙碌的机会作案。二是选择只有一两名年轻店员的门店,利用店员经验不足实施作案。三是选择晚上9至11时店员疲劳急于收档的机会作案。四是多人预谋、分批进入、分工协作、互相掩护、催促收款,致使店员无暇辨钞。
3、中山市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
今年1月11日,中山市石岐区公安分局在阳江市抓获涉案嫌疑人陈×芹等3人,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2007年10月初至11月底,犯罪嫌疑人陈×芹(化名“林×华”)、申×辉(化名“李×强”)、曾×荣伙同其他几名同案犯(在逃,身份待查)以中山市伟利来五金装饰工程公司的名义,先后从中山市昌盛五金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处购买装修材料。该诈骗团伙采取先与上述受害单位签定购货合同或口头协议,后以资金未到位为借口,约定延期付款或货到后以期票支付的方式交付货款,共诈骗25家公司价值约150万元人民币的装修材料。经初步审查后,石岐公安分局于2007年12月10日对此案立案侦查。鉴于该案涉及众多受害单位,办案民警前后四赴阳江开展调查工作。今年1月11日,在阳江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办案民警将涉案嫌疑人陈×芹、申×辉、曾×荣抓获归案。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谢联胜 罗关 汪春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