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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8月)
2007-09-12 08:40:06

    9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8月份全省治安警情播报。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总体下降,抢夺案件降幅较大。8月份全省共立刑事案件39855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5%。其中,立抢劫案件5462起,同比下降2.3%。立抢夺案件2768起,同比下降19.5%。立盗抢机动车案件13440起,同比下降4.2%。立入室盗窃案件5551起,同比上升1.1%。

    近期,省内部分地区屡屡发生犯罪分子以载客、诱骗,甚至强行掳人上车等手段,在车上对事主实施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针对拉人上车实施抢劫、勒索等犯罪情况,省公安厅专门组织开展了珠三角8市打击驾车抢劫犯罪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8市共破获驾车抢劫案件172起,打掉驾车抢劫犯罪团伙3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1名。

    二、经济犯罪立案数略有下降。8月份,全省经侦部门共立经济案件645宗,比去年同期减少5.1%,涉案金额5.3亿元,破案36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62名,挽回经济损失1.03亿元。近期,较为突出的经济犯罪活动是诈骗、非法经营证券、炒卖“基金”等。

    三、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火灾事故四项指数有升有降。8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76起,造成617人死亡、4574人受伤、经济损失91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7.31%、5.80%、19.72%和31.42%。虽然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总数有所下降,但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频发,8月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5起,造成50人死亡,同比上升了66.67%和47.06%。火灾方面,全省共发生火灾466起,死14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585万多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11.5%,死亡人数上升250%,受伤人数下降33.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5%。未发生特大重大火灾,发生较大火灾1起,死亡6人。

    根据上月我省社会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如下:

    1、出行要注意安全。一是深夜在偏僻路段行走时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单身女子尽量不要深夜前往偏僻路段,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二是需在傍晚或深夜外出行走时,尤其是单身女子行走至偏僻路段时要对故意接近的面包车等车辆提高警惕。三是群众搭乘营运汽车出行时要尽量到正规的汽车站购票上车,切勿贪图一时便宜,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四是驾车前往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的事主,在中途办事离开车辆时,要将所提取的现金随身携带,避免被犯罪分子尾随盗窃。

    2、慎重进行投资活动。当前投资市场火爆,群众有较强的投资热情,部分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境外基金、股市、黄金市场等旗号进行投资诈骗活动。广大群众应尽可能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相应投资业务,如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投资应对其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银行或银监部门咨询了解其合法性。

    3、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制贩假烟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及制贩假币犯罪。8月份,我省制贩假烟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仍较为突出,请群众提高警惕,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
4、骑乘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在8月份发生的全部15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的有7起,造成摩托车骑乘人员25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6.7%和50%,事故中大多数摩托车骑乘人员没有戴安全头盔,车辆碰撞失控后人员颅脑损伤导致死亡。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忌超速、超员行驶。同时,安全头盔是摩托车骑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骑乘摩托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相关案例):

    1、深圳市经侦部门捣毁一特大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团伙

    今年8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深圳市证监局,一举捣毁了以梁某为首的一个特大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团伙,刑事拘留23人。经查,该团伙披着华×达公司、中×富公司、金×麟公司的合法外衣,招收大量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向各地群众宣传该公司可提供股票信息,并向其推荐股票,由其自行操作,若通过该公司推荐的股票使客户产生收益,则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以此进行营利活动,初步调查该犯罪团伙非法经营数额达497.8万元人民币。

    2、惠来县公安局侦破一宗骗取农村医疗合作保险金的诈骗犯罪案件

    今年8月14日,揭阳市惠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该县纪委移送案件报称:惠来县华湖镇华宅村干部钟×鹏与县人民医院收费员佘×华虚开收费收据骗取农村医疗合作保险金,涉嫌诈骗犯罪。接报后,该大队立即派员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佘×华、钟×鹏均交代为他人虚开收费收据,票值11万多元,按30%报销,骗取农村医疗合作保险金3万多元的犯罪事实。该大队于当天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佘×华、钟×鹏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3、肇庆市经侦部门破获一宗网络“种金”案

    今年3月初,市民莫×权到肇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其于去年12月通过朋友认识钟×东,钟×东承诺投资e-gold基金(“种金”)有高额回报,并收取其6万元投资款。而莫×权在只收到几千元的回报后,钟×东却以种种借口不予兑现承诺的投资回报,莫×权怀疑被骗,于是前来报案。

    经查:2006年9月,犯罪嫌疑人罗×杨和陈×郧来到肇庆,向钟×东介绍美国e-gold投资基金,说e-gold基金是电子黄金,可以自由兑换人民币,每个e-gold可以兑换人民币7.5—8.5元,并在登陆网站之后就可以在网上投资自由购买并交易。承诺购买e-gold之后,每日e-gold的回报率高达1.2%—1.7%,投资越多,回报率越高,每周结算一次。同时,购买人还可以发展下线购买e-gold,每发展一个下线,上线可以从一级下线得到投注额10%的提成,从二级和三级下线分别得到投注额2%的提成。随后,钟×东就以肇庆地区总代理的身份向群众宣传e-gold基金,并大肆募集群众资金。今年2月初,该e-gold投资网站突然关闭,造成所有投资者购买e-gold基金的资金无法收回。从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这7个月时间,先后有120多人在钟×东处购买e-gold,涉案金额近200万元。今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钟×东被抓获归案。(谢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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