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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3月)
2007-04-11 16:48:58

    4月10日,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3月份全省社会治安警情播报。

    一、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立案数下降的势头,“两抢一盗”案件立案数创近年来较大降幅。与去年同期相比,3月份共立刑事案件31623起,降幅高达17.7%。特别是“两抢一盗”案件立案数降幅较大,上月全省共立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分别为4051、1841和19724起,同比分别下降34.4%、32.6%和14.3%。

    3月,入室盗窃案件和以封建迷信方式进行诈骗的刑事犯罪活动增多。近期,随着我省各地打击抢劫、抢夺等街面犯罪的力度增大,入室盗窃案件在广州、佛山等市有抬头之势。在我省一些地区连续发生以封建迷信方式进行诈骗案件,受害人多为30岁以上的中年妇女。犯罪嫌疑人3至4人结伙作案,相互配合,谎称为事主消灾避祸,诱使事主拿出财物,然后将财物调包、盗走。

    二、经济犯罪立案数下降。3月份,全省经侦部门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458宗,比去年同期减少6.1%,涉案金额6.01亿元,破案27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321名,挽回经济损失4900多万元。

    3月,非法经营投资理财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近期,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证券市场、境外黄金市场、外汇市场、期货指数等名义在境内进行所谓的“投资理财服务”,有的在收取客户资金后直接携款潜逃。如广州某区内发生6宗炒股票、期指的案件,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多宗涉嫌以投资境外黄金市场为名的诈骗案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的投资理财业务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同时部分业务只能由特定经营主体经营。如境外外汇及黄金交易只能在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其他公司、企业擅自经营此类业务属非法经营行为。

    三、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火灾四项指数降幅较大。3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428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54%;死亡614人,同比下降7.67%;受伤4078人,同比下降21.23%;经济损失1006万多元,同比下降25.18%。全省共发生火灾407起,死13人,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19万多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61.1%,死亡人数下降31.6%,受伤人数下降73.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0.4%。发生重大火灾2起,死亡8人。

    根据上月我省社会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如下:

    1、谨防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广大群众在离家出行的时候,切记要关好窗户、锁好防盗门,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邻里之间要守望相助,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要及时报警并通知当事人;小区要加强安全管理,尤其是保安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巡逻,对出入小区的陌生人要认真盘问,切实维护小区居民的安全。

    2、摒弃迷信思想,避免受骗上当。在利用迷信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以“有灾有难”恐吓事主,再加上事主本身存在迷信思想,就促使犯罪嫌疑人屡屡得手,给事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要谨慎进行投资活动。近段时间,由于股市、基金等市场较热,群众投资欲望增强。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基金”、“投资理财服务”等名义非法经营证券、期货、外汇等投资业务,欺骗投资者。警方提醒群众要谨慎投资,尽可能到国家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相应投资活动,避免陷入投资骗局。

    4、注意防范使用假币犯罪活动。近期,我省部分地区使用假币犯罪较为突出。3月20日下午,一名20岁左右的女青年进入南海区丹灶某床上用品店,购买蚕丝被、枕芯等物品,总价值1836元。事后该女子要求开单,随即拿出19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埋单,并接过店主找回的64元现金。几分钟后,该店又进来一名女青年,声称也买套件。就这样,前一个买完,又有几个人接着进来再买。据店主回忆,这帮人大约每隔10分钟就进来一两个,很有秩序,他们有男有女,都各付各的钱,当天卖出20多套件,总金额7400元。这群人离开大约1小时后,店主才发现收到了70张百元假钞。请广大群众尤其是有关商户在接收现金消费时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使用假币犯罪,现金使用量较大的商场、酒家等消费场所建议配备验钞机进行检验。

    5、目前,我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正在开展,请广大群众加强防范,看管好自己的自行车,不要购买赃车,一旦发生自行车被盗案件后应及时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查获被盗自行车后,将依据市民报案凭证并经核实后发还自行车。市民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销售或窝藏被盗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依照公安部《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6、最近,天气多雨雾,路面湿滑,能见度差。警方提示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限速标志行驶,适当降低和控制好车速,密切注意路面情况。在高速公路行车不要跟车过近,慎防追尾事故发生。(谢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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