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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7月)
2006-08-10 17:12:56

    8月9日,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7月份全省社会治安警情播报。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破案数上升,侵犯财产案件全面回落,尤其是抢夺案件大幅下降。据统计,本月全省共立刑事案件4074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5%;破案16976起,同比上升8.9%。侵犯财产案件同比下降12%,降幅明显。尤其是抢劫、抢夺、盗窃和盗机动车案件全面回落,同比分别下降17.3%、34.9%、8.1%和13.5%。此外,杀人、绑架、强奸、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亦全面下降,上述4类案件分别下降9.8%、3.1%、15.5%、6.8%。

    二、经济犯罪立案数比上月下降。7月份,全省经侦部门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675宗,比上月减少10.7%,涉案金额47.78亿元,破案42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77名,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近期经济犯罪活动仍以诈骗方面居多。

    三、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火灾四项指数有升有降。7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88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92%;死亡640人,同比下降16.23%;受伤5626人,同比下降10.20%;经济损失1296.08万元,同比下降32.76%。全省共发生火灾485起,同比下降50.4%;死亡13人,同比上升85.7%;受伤24人,同比下降22.6%;直接经济损失533万元,同比上升2.2%。

    根据上月我省社会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如下:

    1、外出驾驶车辆时遇有其他车辆蓄意迫停或有人故意撞车的情况,要及时报警,避免受到敲诈勒索。对自称银行和移动公司等单位人员的电话,不要轻信上当,切勿随意提供银行帐号、密码和身份证号码等重要的个人资料给这些人,遇有此种情况可以拨打各大银行和电信公司公布的查询电话进行咨询,避免受骗上当。

    2、注意防范合同诈骗、票据诈骗等犯罪活动。在商贸活动中,要加强资信审查,与不熟悉或合作时间较短客户进行贸易时尽可能采取现金交易或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谨防各类合同诈骗、票据诈骗犯罪活动。

    3、近年来犯罪分子屡屡将黑手伸向老年人,设置种种骗局引诱老年人上当,尤其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非法集资为甚。因此老年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游说,不要随意对不了解的项目进行投资。

    4、据交警部门统计,近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摩托车超载或不戴头盔、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广大驾驶人对此应引起重视,驾车时要遵章守法。

    5、从7月份发生的4宗重大火灾来看,民营小工厂、小企业是防火的重点。工厂企业的业主不要只顾生产,忽视消防安全,尤其是不要漠视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否则有可能要负法律责任。企业的业主除履行法定职责外,还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避免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谢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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