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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4月)
2006-05-11 08:50:07

    5月10日,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4月份全省社会治安警情播报。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破案数同比上升。4月份全省共立刑事案件4205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8%;破刑事案件16522起,同比上升了3.1%。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0.4%、29.8%和4.8%。在破案方面,抢劫、盗窃案件分别破3103起和7469起,同比上升了16.3%和2.2%,其中破抢劫机动车案件528起,同比上升了24.5%。4月份,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明显上升,共立此类案件1360起,比上月上升85.3%,其中破坏电力设备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共立975起,同比上升了139.6%,较上月上升了16.3%。

    二、经济犯罪立案数比上月下降。4月份,全省经侦部门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501宗,比上月下降2.53%,涉案金额6.84亿元,破案30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82名,挽回经济损失7290多万元。

    三、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持续下降,但特大交通事故同比增加。4月份,全省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743起,死亡719人,受伤5753人,直接经济损失152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169起,下降19.77%;死亡人数减少55人,下降7.11%;受伤人数减少830人,下降12.61%;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83万元,下降15.65%。4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2起,死亡42人,受伤1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9起,上升300%;死亡人数增加30人,上升250%;受伤人数增加5人,上升45.45%。4月份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车辆类型依此为二轮摩托车和小型客车。因二轮摩托车造成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最多,共计5宗,死亡15人,分别占全省特大事故总数的41.66%和35.71%。

    四、火灾四项指数有升有降。4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1227起,死13人,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50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数上升33.6%,死亡人数下降40.9%,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5%。4月份全省火灾有几个特点:从发生火灾的原因看,用电、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从起火区域看,城市发生火灾数量占火灾总数的一半,县城集镇和乡村火灾死亡人数占了总数的三分之二;从起火场所看,住宅、厂房、交通工具是发生火灾的主要场所,其中以住宅火灾居多,其次是厂房。

    根据上月我省社会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如下:

     1、目前我省制贩假烟、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仍较为突出,请群众提高警惕,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在商贸活动中,要加强资信审查,谨防各类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打击恶意逃薪专项行动及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请广大群众注意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2、近期,警方查获伪造身份证乘飞机的案件,对此,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凡出租(出借)或转让居民身份证、骗领或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或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买卖或使用假居民身份证以及伪、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3、进入5月后,我省气温逐渐升高,同时暴雨天气增多,群众驾车出行时要注意检查轮胎气压,防止爆胎造成交通事故;在能见度不足的情况下要注意控制车速,打开应急灯光,必要时要靠边停车等待天气好转。

(相关案例):

    1、清远市发生多起外国人盗窃首饰案件 3月29日,两名20多岁的外国人(一男一女)在清远市佛冈县城某珠宝行,以购买金饰为名,叫售货员取出柜台内的金链、手链数条观看挑选。其间,一名外国人拿出外币,要与售货员兑换,售货员告知须去银行兑换,另一名外国人于是趁售货员不备,盗窃价值约人民币33766元的铂金、黄金等首饰。4月17日,两名(一男一女)貌似印度人的顾客到阳山县某珠宝行,以同样方式窃取2条重约94.43克的金项链,价值约1.5万多元人民币。

    2、南海公安分局快速侦破一宗诈骗旅游团费案 4月15日,佛山市南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居民张某报案称被黄×容诈骗旅游款共计56400元人民币。之后,南海分局经侦大队又陆续接到黄某等12名事主报案。该大队迅速开展行动,于4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黄×容抓捕归案。经审讯,黄×容交代:其利用广州市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名义,用该公司已登报遗失作废的空白合同,虚构出国旅行线路,与张某等人签订无效、虚假、作废的出境旅游合同,骗取张某等人交纳的团费及押金共计575090元人民币。

    3、广州市公安局破获涉案1.2亿元特大合同诈骗案 2005年7月1日、10月28日,两家公司先后到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江门市五洲实业有限公司、五洲交通道路沥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施×汉隐瞒其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诈骗上述两家公司价值1.2亿元燃料油。接报后,经立案侦查,在查清了施×汉的犯罪事实后,经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4月18日对任第十二届江门市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施×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4、龙岗公安分局破获一宗商业贿赂案 4月11日,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现场抓获一名索取工程款回扣的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商业贿赂案,犯罪嫌疑人徐×华于2004年10月担任信×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以来,利用其拥有公司工程发包的权力,以不给回扣就不给工程为由,强行向包工头徐×雄索取工程总价的10%作为回扣。徐×华先后于2005年4月、2006年1月18日强收徐×雄4万元和6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款的回扣。2006年4月11日,徐×华再次向徐×雄索要1万元贿赂时,被龙岗分局经侦大队当场抓获。经审查,徐×华对自己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工程款回扣的事实供认不讳。(谢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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