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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5年4月全省治安警情通报
2005-05-11 07:20:15

    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5月10日向媒体发布4月份全省社会治安警情,内容如下:

    一、刑事犯罪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双上升,盗抢机动车案件仍然高发。4月份全省共立刑事案件44176起、破1602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6%和16.9%。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均有下降。抢夺案件立4710起、破2078起,同比分别下降1.5%和上升16.2%。本月盗抢机动车案件仍是热点,共立盗窃机动车案件12237起、抢劫机动车案件1524起,分别上升13.6%和34.4%。为及时遏制盗抢机动车犯罪的持续高发态势并有效打击“两抢一盗”等威胁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案件,近期省公安厅将组织开展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

    二、经济犯罪中以特殊手段诈骗和各类银行卡犯罪较为突出。4月份,全省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694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9%;破案527宗,比去年同期提升7.6%(相关案例附后)。

    三、道路交通事故中特大事故大幅下降,火灾四项数字“一平三升”。4月份,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12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69%;死亡774人,下降10.52%;受伤6583人,上升14.65%;经济损失1807万余元,下降17%。本月全省发生一次3人(含)以上死亡事故3宗,同比下降57.14%,降幅较大。4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1134起,造成23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26万元。四项数字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受伤人数持平外,起数、死人和损失分别上升6%、76.9%和4.9%。本月全省发生重大火灾3起,未发生特大火灾。

    据上月全省社会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如下

    一、“网友”聚会须有安全防范意识。互联网在给人们开辟新的交流渠道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据统计,今年1—4月份全省共立以“网友”会面为由而实施的刑事案件83起,其中4月份立25起。涉案类型包括盗窃、诈骗、强奸、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等。深圳和广州两市是此类案件的高发地区。如深圳事主邵某4月21日凌晨与2名女网友在一间酒吧喝酒,并将两人带回自己住处过夜,醒后才发现网友及家里手提电脑皆不知去向,损失价值约3万元。

    二、谨防各类银行卡犯罪,防范以经营百货商场、超市等名义的诈骗活动。各金融机构在办理各类信用卡、贷记卡的过程中,要加强资信审查,避免因客户恶意透支造成损失。群众在遇到柜员机吞卡等情况时要核实是否确系机器故障,不能轻信柜员机旁边张贴的告示、提示,要在现场直接与相关银行联系,必要时可电话挂失或报警,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以经营百货商场、超市等名义骗取供货商入场费、货物的犯罪较为突出,警方提示商家在进行贸易活动过程中应谨慎从事先交货后付款交易,必要时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担保。

    三、住宅火灾及易燃易爆场所火灾死人较多,须引起关注。4月份,住宅火灾仍然是死人火灾的高发场所,全省发生住宅火灾63起,死15人,死亡人员多数是老人、妇女、小孩、残障人等弱势群体。因此,广大群众务必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照看好老人小孩,做好防火措施。此外,4月份全省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共发生火灾49起。4月4日晚,普宁南溪镇一偏僻露天石油渣加工点在炼油过程中炼油装置发生爆炸引起火灾,烧死4人。经查,该加工点是私人经营,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暴露出易燃易爆企业还存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相关案例:

    一、银行卡犯罪种种

    1.利用假证件向银行部门申请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今年1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破获一宗信用卡诈骗案件,抓获殷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赃款106600元。2003年11月至今,犯罪嫌疑人殷某一方面千方百计利用房产中介公司、国土部门,以购买房产为由收集大量真实的身份证、房产证信息,另一方面向路面环卫工人收购其拾到的遗失证件,用以租赁房屋和安装电话,随后选择向管理漏洞较大的银行机构申请信用卡,领取信用卡后,犯罪嫌疑人持卡在商场购买烟酒等日常物品,转卖后套取现金。

    2.利用张贴假告示、假提示,骗取事主银行存款

    今年3月26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分局打掉一个诈骗团伙,抓获徐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一批。犯罪嫌疑人徐某等在禅城、南海、顺德等区的40多个银行柜员机旁张贴“柜员机电脑系统换版,程序比较混乱,如果直接提款,柜员机可能会出现吞卡现象,需要提款的客户应该先转帐到银行紧急账号,再提款”的通告,诱骗事主将账户的款项转入事先设立的账户上,从而骗取事主的银行存款。

    3.持伪造的国际信用卡进行诈骗

    今年第一季度,犯罪嫌疑人陈某持伪信用卡在珠海市吉大免税商场购物时,被当场抓获,缴获伪VISA国际信用卡及假身份证各1张,目前,珠海市公安局已对陈某执行刑事拘留。另外东莞市公安局破获2宗作案同类型的信用卡诈骗案,广州、惠州市公安局各破获1宗此类案件。

    4.“POS”机终端客户员工利用盗取的客户信用卡卡号骗取事主存款

    2月28日,东莞市公安局破获1宗信用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从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东莞市东×国际酒店收款员蔡某,通过盗取客人信用卡卡号,利用酒店开通的快速结账服务,手工录入卡号进行结账,用盗取的信用卡支付其他客人消费的账单,再将客人支付的现金占为已有,先后共盗取24名客人的信用卡,涉案金额达2.3万元。

    5.代办信用卡非法套现获利

    3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侦破了一宗以代办信用卡为名,帮助持卡人刷卡套取现金的手段获利,涉嫌非法经营的案件。深圳市中京昊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昊公司)与个别银行内部员工勾结,为非深圳户口或无工作单位等资信不足的申请人办理申请,他们将客户挂靠到中京昊公司或伪造子虚乌有的公司,并冠以“项目经理”、“市场经理”等职务编造收入证明。在银行进行单位信息的电话审查时,公司会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客户每申办一张信用卡,向中京昊公司交纳280元的手续费。在委托办理的同时,中京昊公司还和客户签定协议,要求客户许诺拿到信用卡后按照信用额度全额套现。经预约,客户被安排在中京昊公司内的POS机或在与中京昊公司有关联的商户POS机上刷卡,该公司再将刷卡金额交给客户,每一笔款项中京昊公司向客户按2%至4%的比例提成。

    6.使用假键盘覆盖ATM真键盘盗取客户银行卡资料

    4月20日,一客户到增城市荔城街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用借记卡在ATM机上取款,当客户按取款程序输入密码后,却被吞了卡,该客户觉得吞卡有可疑,于是立即打“110”报警。经现场勘查,发现ATM机的插卡口有铁皮夹子塞入,而且在ATM机的操作键盘上贴有一块类似ATM操作键盘的可疑电子薄膜(假键盘)。据取证分析,当客户插卡按密码时,可疑电子薄膜(假键盘)会记录客户输入的密码,而预先装在插卡口内的铁皮夹子会将卡夹住,当客户误以为吞卡而离开之后,嫌疑人便拉出夹子将卡拿走,并凭假键盘上记录的密码实施下一步的犯罪行为。

    二、特殊手段诈骗案种种

    1.广州侦破加盟超市为名诈骗案

    4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破获1宗以加盟超市有高额回报方式进行诈骗的传销案件,抓获嫌疑人陆××(已刑拘)。2004年6月间,陆续有事主到越秀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02年5月至2003年8月间,位于广州市解放南路金汇大厦8楼的吉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氏公司)以投资吉氏联盟超市有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钱财。经查,2002年3月,吉氏公司由原法人代表罗×(后变更为法人庞××)、股东吉×秋和陆××发起注册成立,陆××和罗×各占公司45%的股份。公司成立后随即在东山区成立了农林、广发和越秀南3家分公司,同时在金汇大厦设立了一个办公点。吉氏公司在该办公点以投资吉氏联盟超市有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客户投资,2003年以来又以转让股东股份形式吸引客户投资,在骗取客户的投资款人民币30多万元后人去楼空。2004年3月,广东省工商局认定该公司为传销公司。

    2.广州侦破伪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单诈骗案

    3月底,广州市公安局打掉了一个伪造某保险公司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并利用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仿冒某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保险销售网站销售伪造的保险单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幸×于2001年开始代理某保险公司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销售业务。为了尽快赚取更多的利润,幸×开始秘密筹划印制假保单进行销售。2004年9月,幸×伪造一份某保险公司委托印制保单证明和一份真实的某保险公司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作为样本,到员村某印刷厂印制了2万份面额为20元人民币的假冒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并仿冒该某保险公司保险销售系统网站的版面格式伪造了一个保险销售网站。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幸×伙同陈×以假名冒充某保险公司职员身份到广州市多家机票票务代理点,以每张保单5.5元到6元不等的低价提供给他们销售。幸、陈两人再将已制作好的仿冒某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保险销售系统网站安装在各代理点的电脑上并连接到互联网,同时提供已设计好的代理点用户名及密码。当客户去到这些机票代理点购买机票时,代理点工作人员以保单面额20元的价格一并向客户推销该种交通工具人身意外保险单,不明真相的客户同意购买后,代理点就将客户的身份证号码与姓名输入至幸、陈两人提供的某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保险销售系统内,并同时将打印上客户姓名的保单交与客户。至案发时,已发现通过仿冒的某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保险销售系统网站销售了1万多份保单,幸×、陈×共获利数万元。

    3.深圳侦破以投资、融资为名诈骗案

    2003年底以来,“深圳市世华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投资、融资为名,对遍及全国30余个省市70余家单位及个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深圳市局福田分局经侦查掌握了该团伙“打一枪换一炮”的规律,获悉“深圳市世华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并从福田区华联大厦搬至罗湖区文锦大厦。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29日对位于文锦大厦16楼的“深圳市东银投资有限公司”采取突然行动,当场查获了40余名涉案人员。

    4.深圳“惠家百货”特大诈骗案

    自2004年10月以来,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惠家购物广场老板吴×中等人以招商经营商场为名骗取供应商押金、入场费、租金及货物共计人民币290多万元后弃店潜逃。今年3月16日、17日,吴×中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追缴赃款赃物价值90余万元。广州、中山、东莞近年来也有类似案件发生。

(谢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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