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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2月1日至2月15日)
2007-05-23 11:18:01

    半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54宗。其中入室盗窃案件立43宗;“双抢”案件立35宗;杀人、伤害案件立12宗;诈骗案件立3宗;盗抢机动车案件立145宗,其中盗窃摩托车案件立138宗,盗窃汽车案件立7宗;其他刑事案件立16宗。1月21日至2月5日,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1宗,死亡5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7900元。

    年近岁末,人、财、物流动较大,加之春节期间交通流量大幅上升。警方提醒市民在外出乘车及逛街游玩时,不要将大量现金放于家中,注意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好自己的车辆,特别是驾车人士、客运司机,行车时请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超速、超载,更不要疲劳及酒后驾驶。

    今年,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保持不变,市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如果市民要在非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从正规销售点上购买,燃放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最后祝全市人民欢度一个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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