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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5年1月1日至1月15日)
2006-01-24 14:50:54

    半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184宗,比上半月下降了17%。其中入室盗窃案件立63宗,比上半月增加1宗;“双抢”案件立24宗,比上半月下降了35%;杀人、伤害案件立5宗,比上半月减少2宗;诈骗案件立3宗,比上半月增加2宗。盗抢机动车案件立85宗,比上半月下降了24%,其中盗窃摩托车案件立82宗,比上半月下降了25%;盗窃汽车案件立3宗,比上半月增加1宗;其他刑事案件立4宗。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4日,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5宗,死亡10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11400元。

    春节将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做好以下防范:1、家中店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2、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技能;3、对各类诈骗要提高警惕,防范犯罪分子使用拾钱平分、借用手机、炒卖外币、破财消灾等手段实施诈骗;4、注意饮酒适量,避免发生因酗酒引起的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5、驾车出行的市民,应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等安全地点,同时要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防止犯罪分子砸窗盗窃;6、春运安全防护期从1月14日起至2月22日止,广大驾驶人员应切实遵守交通法律,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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