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8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206宗,比上半月减少17宗。其中入室盗窃案件立32宗,比上半月减少10宗;“双抢”案件立45宗,比上半月有所下降;杀人、伤害案件立8宗,比上半月有所下降;诈骗案件立1宗,比上半月减少2宗;盗抢机动车案件立114宗,比上半月多9宗;其中盗窃汽车案件10宗,比上半月增加4宗;其他刑事案件立6宗。7月21日至8月5日,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宗,死亡6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4700元。从半月情况看,梅州城区盗窃汽车的案件略有上升,建议各位车主做好汽车的安全防盗工作,上好防盗锁,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安全小区等比较安全的地方。
7日13时30分,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梅州市公安机关迅速启动《矿山重特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预案》,每天有500多名公安民警、消防、武警官兵顶烈日、冒酷暑战斗在事故现场,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维护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等工作。13日,今年第10号强热带风暴“珊瑚”在粤东沿海登陆。防汛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了备勤力量,落实了责任制,梅州市公安局机关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提高了抢夺犯罪的法律“成本”,犯罪分子的抢夺行为一旦被法院认定构成抢劫罪,最高刑罚将是死刑。驾驶摩托车等车辆实施抢劫、抢夺的犯罪行为今后可能面临包括死刑在内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李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