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梅州警情
梅州2005年4月上半月治安警情通报
2005-04-15 15:51:32

    半月,梅州市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191宗,比上个半月略有上升。其中入室盗窃案件立51宗;“双抢”案件立33宗;杀人、伤害案件立8宗;诈骗案件立5宗;机动车被盗案件立71宗,比上个半月下降了18%;其他刑事案件立23宗。3月21日至4月5日,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6宗,死亡11人,受伤16人。

    半月,梅州市发生的“双抢”案件有所上升,其中抢夺案件共发生21宗,侵害的对象往往是独自出行的女子。为此,警方提醒女士们:在外出时,尽量不要让财物外露,特别不宜将佩戴的金银首饰暴露在外,同时也不要将手机等贵重财物挂在胸前。如拿有挎包,在徒步时,应当将包挎在前方或尽量在靠近人行道内侧的地方行走,不可太靠近车行道。如果是骑摩托车,可将包放在车后箱里,或车座底下。如果是骑自行车,可将包绕在车把上再放进车筐里。当有摩托车无缘无故地向你靠近或尾随跟踪时,要注意看清楚车上的人,特别是当发现有两三个人同骑一辆摩托车在周围游弋时,更应加倍警觉,并尽快离开。当遇到飞车抢夺时,应在自我保护的情况下大声呼叫,并尽量记住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所骑车辆的车牌号码及逃离方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协助公安机关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梅公宣)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