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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2月1日至2月15日)
2006-02-17 10:17:31

    茂名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日前通报2月上半月全市社会治安情况。2月1日-15日,茂名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有效报警2682宗,比前半月(1月16日至31日)下降5%,其中刑事类警情483宗,上升15%;治安案(事)件262宗,下降19%;交通事故报警459宗,下降12%;火灾事故报警35宗,上升40%。

    春节过后又适逢“年例”,农村燃放烟花爆竹增多,因此燃放烟花爆竹而发生的火灾也相应增多。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切勿在禁止燃放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要在空旷地方,附近不能有易燃物体、材料,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日前,全市中小学校相继开学。警方将一如既往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警方提醒:各个学校要完善内部安保工作的工作机制,采取措施重点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严格门卫登记和证件核查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春节刚过,老师和家长要教育小孩保管好用好“压岁钱”,上学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学后应及早回家,不要随便进入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如遇陌生人搭讪,要提高警惕,遇到危急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报警。(茂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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