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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2月17日—3月1日)
2008-03-13 12:40:01

2008年2月17日—3月1日,全市五个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主要报警求助1304宗。其中,刑事案件报警123宗、治安案件报警102宗、交通事故217宗、火灾事故35宗、求助103宗、举报244宗、其它类型报警486宗。

    【典型案例】

    一、2月22日,一群众报称,其位于榕城区西郊村某工业区的住宅被入室盗去电脑一台、模具二台。

    二、2月25日,李某报称,其在潮阳司马乘坐一辆黑色出租车往占陇方向行驶,途经占陇时被车上2名持械歹徒抢去手机二部、现金180元、耳环一对及银行卡一张。

    【警方提醒】

    一、为防范家居尤其出租屋被盗,莫将贵重物品放在显眼及犯罪分子易察觉之处,外出时更要关好门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乘客朋友,请不要轻易乘坐无牌特别是车上有可疑人员的车辆,以免遭受损失;发生抢劫时,要想办法与之巧妙的周旋并寻找机会报警求助,确保生命安全。(揭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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