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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2月3日—2月16日)
2008-03-07 11:20:06

    2008年2月3日—2月16日,全市五个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主要报警求助1750宗。其中,刑事案件报警188宗、治安案件报警152宗、交通事故362宗、火灾事故48宗、求助157宗、举报281宗、其它类型报警622宗。

    【典型案例】

    一、2月11日,王某报称,其在榕城区仙桥大圆被3名驾一摩托的歹徒持刀抢去手机一部和钱包一个,歹徒仍在案发地周边继续作案。仙桥派出所闻警而动,迅速赶赴现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二、2月13日,赖某报称,其在华市一停车场被4名驾一白色无牌小车的歹徒持械抢去帝舵牌手表及三星手机等物。

    【警方提醒】

    一、公安机关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力度,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分子切不可玩火自焚。

    二、为保证个人的财产安全,外出应尽量不戴或少戴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万一被抢须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揭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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