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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1月6日—1月19日)
2008-02-27 14:54:59

    2008年1月6日—2008年1月19日,全市五个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主要报警求助1281宗。其中,刑事案件报警164宗、治安案件报警109宗、交通事故203宗、火灾事故25宗、求助90宗、举报233宗、其它类型报警457宗。

    积极自防 防范被抢

   1月19日,聂某报称,其在惠来汽车总站门口被2名歹徒抢去一个挂包,内含现金、银行卡及证件等物品。

    警方提醒之一:

    为保证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警方提醒市民,外出应尽量不戴或少戴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万一被抢须保持冷静,看清歹徒衣着、身型特征及歹徒所驾车的车型、车牌和逃跑方向,且第一时间报警。

    提高警惕 预防被骗

    1月14日,宋某报称,其昨晚在东山区临江北路“农业银行”ATM机提款时,银行卡被 “吞食”,今天到银行补办银行卡时发现卡内6000多元已被取走。

    警方提醒之二:

    警方提醒市民,发生吞卡应看仔细,自动取款机发生吞卡或不出钞时,不可急躁,更不要立即离开,要判定确实吞卡后,再与银行联系处理。另外有的犯罪分子在自动取款机磁卡插槽内放入隐形套,致使用户插入磁卡后被卡住,造成吞卡假象,等客户走后,犯罪分子再将卡取出,用卡套取现金。一旦发生上述情况,要分析原因,仔细查看或等待机器打印吞卡凭条,切忌吞卡后立即离开。(揭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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