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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10月14日—10月27日)
2007-11-02 15:10:01

    2007年10月14日—10月27日,全市五个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主要报警求助1215宗。其中,刑事案件报警148宗、治安案件报警104宗、交通事故223宗、火灾事故20宗、求助81宗、举报213宗、其它类型报警426宗。

    【典型案例】

    一、10月15日,赖某报称,其位于池尾镇上寮广达园1栋304号的住宅被人入室盗去4000元现金、三枚金戒指、二条金项链、一条金手链、二对金耳环等物品。

    二、10月17日,张某称,其在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服务区停车检查轮胎时,放在汽车驾驶室内的三部手机、4500元人民币以及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被盗。

    【警方提醒】

    一、为保障家庭财产安全,晚上睡觉前要检查门窗有没锁好,最好安装防盗门窗和家庭防盗报警器;晚上全家短时间外出时,最好亮上一盏灯或开着电视机;长时间全家外出时,要在阳台上晾晒些衣服。

    二、为保障个人财产安全,外出莫把汽车驾驶室当保险柜,不要将手机、项链等贵重物品丢放其内,以免造成损失。万一被盗,第一时间报警。(揭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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