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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9月16日—9月29日)
2007-10-11 10:25:19

    2007年9月16日—9月29日,全市五个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主要报警求助1218宗。其中,刑事案件报警177宗、治安案件报警154宗、交通事故250宗、火灾事故10宗、求助77宗、举报185宗、其它类型报警365宗。

    【典型案例】

    一、9月18日,陈某报称,其在榕城区北门市场附近被二名驾驶一辆摩托车的歹徒抢夺一个手提包,内有现金1000元、手机一部及各类证件。

    二、9月25日,邹某报称,其在洪阳镇城徽处乘坐一辆无牌天蓝色出租车,上车后被车内3名持械歹徒抢去现金33000元、手机一部、小灵通一部,后被载至洪阳镇富光村路段推下车。

    【警方提醒】

    一、为保证个人的财产安全,外出应尽量不戴或少戴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万一被抢须保持冷静,看清歹徒衣着、身型特征及歹徒摩托车的车型、车牌和逃跑方向,第一时间报警。

    二、警方提醒乘客朋友:不要轻易乘坐无牌特别是车上有可疑人员的车辆,以免遭受损失;发生抢劫时,要想办法与之巧妙的周旋并寻找机会报警求助,确保生命安全。(揭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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