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江门警情
江门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5月21日至27日)
2007-06-04 12:26:24

    5月21日至5月27日,江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290430多个,比上周接报下降0.8%,其中涉及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有2250多个,点总数的7.8%。本周接报刑事案件报警电话比上周接报下降4.3%。本周市区刑事案件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6时至12时,该时段110接报警电话占接报刑事案件总数的38.5%。

    一、市区突出案件分析

    (一)入室盗窃案件:本周入室盗窃案件报警电话接报占接报刑事案件总数的43%。发案时段:主要集中在6时至12时。发案地点:主要是居民住宅,占接报入室盗窃案件总数的83.8%。作案手段及盗窃物品:盗窃居民住宅的,主要以破坏窗网、撬门锁手段入内,再盗窃屋内物品(主要是现金、电器、金饰、银行存折);盗窃公司、店铺的,以破坏窗网、开明暗锁为主,盗窃物品以现金、电脑、店内商品等为主。

    (二)盗窃摩托车案件:本周市公安局110接盗窃摩托车报警电话比上周接报下降31%。作案时段:主要集中在6时至12时、18时至24时。发案地点:主要发生在街巷。被盗车辆:女装摩托车被盗较多,占总数的60.3%。作案手段及其它特点:主要以暴力撬开摩托车防盗锁,然后用自制钥匙开启电源锁,再将摩托车开走。

    (三)抢夺案件:本周市公安局110接抢夺报警电话比上周接报上升,占接报刑事案件总数的8.6%。作案时段:主要集中在18时至24时。作案手段:飞车抢夺中犯罪分子主要是两人结伙作案,以男装摩托车为主要作案工具,坐在后面的人强行夺过事主物品,驾车者加大摩托车油门迅速逃离现场。徒步抢夺中以抢夺手袋、手机为主,作案手段是趁事主不备,抢夺后迅速逃离现场。

    二、本周突出警情:

    (一)盗窃案件:5月26日18时30分至27日7时45分期间, ,事主何某某(女,38岁,鹤山市古劳镇人)位于鹤山市沙坪镇的某某钢材经营部被人撬窗入内,撬开保险柜盗窃现金人民币65万元。

    (二)诈骗案件:5月25日8时至10时,女事主顾某某在蓬江区天河西路附近,被二女一男以化钱挡煞的迷信方式进行诈骗。被骗现金人民币139928元、女装金手链一条、女装项链一条、女装戒指一只和金耳环一对。(江公宣)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