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惠州警情
惠州9月下半月治安警情通报
2004-10-08 15:08:23

    2004年9月15日至30日,惠州市110报警服务台(含122、120)共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社会联动等电话4336起。其中“两抢”案件287起,占6.6%;盗窃案件205起,占4.7%;交通事故873起,占20.1%;火灾事故24起;其他报警、求助、社会联动等2947起,占68%。

    从统计数据来看,九月下半月中抢劫摩托车警情上升明显,盗窃警情则有所下降。在节假日,交通事故、“两抢”警情较为突出,比工作日高出不少,而且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斗殴、纠纷也较多。

    从盗窃警情来看,不少市民疏于防范,一时大意,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机会。主要表现在一些市民在外就餐时,财物随手放在桌上被盗;一些出租屋防盗设施不完善,门锁简易;停放车辆时,将财物留在车上,有个别车主甚至忘记把车窗玻璃摇上,致使财物被盗;财物放在靠窗处,被人用棍子、鱼杆等勾走;一些商铺被人混水摸鱼财物被盗;集体宿舍疏于管理,被外人混入,致使财物失窃等。在诈骗性质的警情中,掉钱分钱、易拉罐中奖、短信诈骗、假币骗人等时有发生。

    警方提示:节假日市民们外出活动较多,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让,安全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请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不要在事故现场斗殴或争吵,这样并不利于事情解决。到人群密集的地方、繁华商业区、饮食场所或搭乘公交车时要注意把财物保管好,带孩子外出的要把孩子看管好。外出时应提高警惕,做到钱财不外露、钱财贴身带,人多拥挤的地方最好不要去。遇事不要惊慌,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贪小便宜,不向不熟悉的人透露个人和家庭情况,不吃喝不认识或认识不久的人赠送的饮料或食品,尽量不要到光线微弱、偏僻的地方去,归家不要太晚并最好结伴同行。驾车人士应把车辆停放在保管场、停车场内。停车时应注意检查车窗有无关好,车锁有无锁好,防盗设施是否完善等,并且不要把财物留在车上,不要因怕麻烦而给犯罪分子提供机会。(惠州市公安局)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