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至30日,惠州市110报警服务台(含122、120)共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社会联动等电话3887起,比八月份上半月下降3%。其中“两抢”案件200起,占5.2%,比八月份上半月下降20.3%;盗窃案件242起,占6.2%;交通事故785起,占20.2%;火灾事故17起;其他报警、求助、社会联动等2643起,占68%。
在“两抢”警情中,有些情况值得引起市民注意。一是事主在银行外面被歹徒飞车抢夺财物。二是事主驾车遇见红灯停下,被人打开车门徒步抢走车上的包。三是被“摩的”司机搭到某地点后被其同伙抢劫。四是事主被歹徒利用麻醉药品麻醉后进行抢劫。五是在外就餐时,将包等财物随手放在桌上或椅子上,被歹徒伺机实施抢夺。
警方提示:市民要提高警惕,切实加强防范。一是尽量少取现款。去银行提款时要注意周围情况,做到不露钱财。装钱的手袋或提包等要斜挂于身体的前方并用手握紧。离开银行时要尽量乘坐汽车,最好不要采取乘坐摩托车、自行车或徒步等易于被歹徒侵害的方式离开。二是驾车人士上车后要注意把车门锁好,并且不要将财物放在副驾驶座位上或车内其他显眼的地方,以免在车辆暂停时被人打开车门进行抢夺或盗窃财物。三是不要搭乘非法营运的“摩的”。四是不要随便食用陌生人或一些初识不久的所谓“老乡”或“朋友”给的饮料或食品,以免被人麻醉后遭抢。五是要时刻保持警惕,在外就餐时要注意把财物保管好。
盗窃警情中值得市民注意的情况:一是被人用竹竿或棍子等从窗外偷走财物。二是机动车被盗仍较为严重。另外汽车的蓄电池被盗也时有发生。三是一些住宅尤其是出租房的门窗简易,轻易可打开,被人入室盗窃。四是放在摩托车后尾箱或汽车内的财物被盗。
警方提示:一是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要把贵重财物或装有钱财的衣裤等放在靠近窗台的地方,以免被他人偷取。二是要把车辆停放在保管场内,不要随地停放,并完善车辆的防盗设施。三是要完善住宅的防盗措施。四是停放机动车时,要将车内的财物随身带走,以免给盗贼提供机会。(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