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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2008-02-18 14:06:00

    上周(2008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河源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有效报警和求助1158起,下降2.6%。其中刑事案件86起,治安案件172起,交通事故364起,死亡1人;求助82起,纠纷70起,火灾70起,其他报警384起。

    上周,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各类有效警情中除火灾警情上升外,其余警情波幅不大。在接报的70起火灾警情中,其中山林类火灾56起,占火灾警情总数的80%。

    时下气候干燥,是各种火灾多发的季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禁在易燃易爆单位、物资仓库和其他禁烟区吸烟,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山林。市民出门要拔掉家用电器开关、插头。使用电熨斗、空调等取暖设备,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经常搬运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事故。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学生和小孩增强防火意识,不能玩火,不要擅自开启家用电器和炉具;火柴、打火机放在小孩取不到的地方;不要将小孩单独留在家中或反锁在室内。家庭在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煤油炉时,室内要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漏气现象,切勿开灯、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隐患。(河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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