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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5月28日至6月3日)
2007-06-05 08:30:29

河源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5月28日至6月3日)

    上周(2007年5月28日至6月3日),河源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有效报警和求助1099起,上升4.3%。其中刑事案件191起,治安案件184起,交通事故192起,求助103起,纠纷122起,火灾3起,其他报警304起,死亡3人。

    上周,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各类有效警情略有上升。

    5月30日18时许,在大学城东江河段,市技工学校学生柳某(男,19岁,龙川县人)游泳时溺水身亡。

    警方提醒:

    天气渐渐炎热,针对近期市区发生的溺水事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游泳时要确保生命安全,做好下列安全防范措施: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了解情况或比较危险且容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2、必须要在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3、儿童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不要到江河或者池塘边玩耍,更不能下水游泳。4、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活动,如水温较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5、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6、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7、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万一不幸遇上了溺水事件,专家介绍,溺水者切莫慌张,应保持镇静,可用下列方式进行自救:1、对于手脚抽筋者,若是手指抽筋,则可将手握拳,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直到抽筋消除为止;2、若是小腿或脚趾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同时用同侧的手掌压在抽筋肢体的膝盖上,帮助抽筋腿伸直;3、要是大腿抽筋的话,可同样采用拉长抽筋肌肉的办法解决。

    对于溺水者,市民可用下列方式对其进行陆上抢救:1、若溺者口鼻中有淤泥、杂草和呕吐物,首先应清除,保持上呼吸道的通畅;2、溺者若已喝了大量的水,救护者可一腿跪着,另一腿屈膝,将溺者腹部放在屈膝的大腿上,一手扶着溺者的头,将他的嘴向下,另一手压在背部,使水排出;3、若是溺者已昏迷,呼吸很弱或停止呼吸,做完上述处理外,要进行人工呼吸。可使溺者仰卧,救护者在身旁用一手捏住溺者的鼻子,另一手托着他的下颚,吸一口气,然后用嘴对着溺者的嘴将气吹入。吹完一口气后,离开溺者的嘴,同时松开捏鼻子的手,并用手压一下溺者的胸部,帮助他呼气。如此有规律地反复进行,每分钟约做14—20次,开始时可稍慢,以后可适当加快。(河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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