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情通报->河源警情
河源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2007-05-29 10:59:30

    上周(2007年5月21日至5月27日),河源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有效报警和求助1052起,下降0.02%。其中刑事案件167起,治安案件179起,交通事故190起,求助94起,纠纷103起,火灾1起,其他报警318起,死亡3人。

    上周, 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各类有效警情下降。

    5月23日下午4时许,一名女事主打电话报警说,她在当日下午2时许接到一个电话,称其在大学城读书的女儿出了交通事故,伤势很重,急需5000元医疗费,并提供了一个帐户。事主心里很着急,马上汇了钱过去。后来,事主打电话到医院核实此事时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马上报案。目前,河源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

    当前,随着现代通讯设施逐渐普及,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成为一些犯罪分子进行各类诈骗犯罪活动的作案工具,因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来电或短信。如遇到上述情况,要保持冷静,向对方问清事情的详细情况后,应尽快向学校了解、核实情况,避免上当受骗。接到类似远方亲人病危的信息,要保持冷静,不要被犯罪分子的胡言所迷惑,要敢于对一开口就要拿钱的“报信人”、“好心人”打个问号,并打电话与亲人联系;平时要注意收集远方亲人单位及其身边人员的电话和地址,接到亲人“病危”、“受伤”之类的电话通报,在无法与亲人联系的情况下,要尽快与亲人所在单位或其身边的人联系,弄清真相。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在校学生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私人信息,不要随便将个人身份和社会关系的资料告诉陌生人,更不要粘贴到网页上,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河公宣)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