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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1月1日至1月7日)
2007-01-08 14:30:46

    上周(2007年1月1日至1月7日),河源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有效报警和求助1068起,下降11.5%。其中刑事案件198起,治安案件158起,交通事故205起,求助75起,纠纷109起,火灾21起,其他报警302起。

    警方提示:

    上周, 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各类有效警情中除火灾警情上升外,其余警情均有不同幅度下降。在接报的21起火灾中,山林类火灾14起,占总数的三分之二。进入冬季,家庭使用煤气、电器等增多,警方提醒市民群众要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尽快检查家中的电器、煤气管道等设备是否老化,通风设施是否充足,家电使用是否正确等。当前风高物燥,在山林地区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扔烟头,不得将火柴、汽油等易燃物带入山林,以免引起山林火灾。

    新年伊始,市区警方开展了 “粤鹰3—狩猎”行动, 1—4日首次行动期间,市区每天“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由此前每天发生近20宗减少到不超过6宗。(河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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