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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2006-11-07 09:14:27

    上周(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河源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有效报警和求助1059起,比上周下降5.2%。其中刑事案件197起;治安案件193起,交通事故181起,死亡4人;求助86起,纠纷107起,火灾8起;其他灾害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报警和求助285起,死亡1人。

    上周, 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各类有效警情除火灾警情上升较大外,其余警情变化不大。在接报的8起火灾中,其中山林类火灾有7起,占火灾总数的87.5%。

    警方提醒

    当前风高物燥,在山林地区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扔烟头,不得将火柴、汽油等易燃物带入山林,以免引起山林火灾。居民住宅也要小心防火,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检查和增加消防设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防火安全,正确用火用电,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并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河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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